第726章 獨占南洋(3 / 3)

實際上,這次就是幾年前五國南洋協議的翻版,那一次各國也是在劉鈞的手下吃了大虧,荷蘭和西班牙人丟了台灣,葡萄牙人丟了澳門,英國人則跟著荷蘭人與劉鈞戰了一場,損兵折將,最後才隻得與劉鈞簽訂和約。

當時四國在東印度實力尤在,因此那個條約還勉強算的上是公正公平,但這一次,漢軍開給他們的卻是讓他們喪權辱國的賣國條約。

其中,作為挑釁大漢並戰敗的英荷西三國,受到的懲罰格外的重,尤其是荷西兩國。西班牙得將菲律賓群島移交給大漢,所有在菲律賓列島上的權益都得移交給大漢,除了人能夠離開,其餘的所有的殖民地財產包括城池、堡壘、莊園、教堂、大炮、軍火、商品、船隻等都歸在大漢所有,他們連私人財產都不能帶走。

而給荷蘭人的條件也是一樣,他們必須得將在爪哇島的一切權益轉交給大漢,除了人可以安全離開,其它的一個銀幣都不得帶走。

另外,兩國還必須向大漢承諾,他們今後不得與南洋任何土著簽訂任何合約,也不得在南洋諸島上建立任何殖民地。

同時和約又明文規定,大漢與兩國重建友好通商貿易協約,大漢允許兩國在大漢帝國沿海包括南洋的帝國商港裏停泊貿易,允許他們設立商站經商貿易。同時,兩國本土以及兩國的海外殖民地,也都得向大漢開放貿易,允許入港補給及貿易,並且不得設立關稅阻礙,兩國得對大漢提供最惠國待遇。

為表達友好通商的誠意,大漢願意免去兩國本應向大漢賠償的戰爭賠款以及經濟損失。

至於英國,他們這次被攔在南洋之外,因此他們倒算是因禍得福,最終英國與大漢簽定的協議,就是英國承認大漢帝國對整個南洋群島和中南半島地區的特別權益,英國不得與任何南洋列島與中南半島土著簽訂任何協議,不得在兩地建立殖民地,不得在兩地擁有武裝,不得向兩地土著出售或者免費提供軍火,不得幫助土著訓練軍隊等等。

漢英兩國同樣重建友好貿易通商關係,英國的本土和海外殖民地須向大漢商船開放,不許有關稅附加,得保證最低關稅,還得提供大漢貿易通商最惠國待遇。

與此相對的,大漢本土以及南洋列島和中南半島地區也都向三國開放貿易,允許自由貿易。

葡萄牙人因為不是戰敗國,他們與大漢簽訂的是另外的一項友好協議,大漢與葡萄牙建立外交關係,並且結盟。

大漢向葡萄牙貸款三千萬大漢銀幣,允許葡萄牙分斯三十年償還。這筆貸款雖然利息不低,但數額大且償還限期久,可以說完全是送錢一樣。

當然,大漢也不做虧本生意,這三千萬借出去,也是有不少附加條件的。

葡萄牙人拿到貸款後,再向大漢訂購戰艦和火炮、槍支,以及每年從大漢進口大量的蔗糖、茶葉、瓷器、絲綢、煙草、紙張等商品。

其實際上,這三千萬借款葡萄牙人基本上拿不走,最後左手進右手出,在大漢下了大量的訂單,戰艦商船以及各種軍械商品等,總之,錢最後又都回到大漢了。而且還不止如此,葡萄牙人為了得到大漢的貸款,以及大漢的軍火,他們還向大漢移交了他們在南洋地區的所有利益。

包括馬六甲城,且不僅限於馬六甲城,包括他們在香料群島的地盤,總之最後南洋地區的殖民地,全都移交給大漢。

為此呢,大漢還額外再付給葡萄牙人兩千萬銀元,就是買他們所有的殖民地的城堡要塞、港口、莊園、作坊等不動產了。

兩千萬銀元買這些賺還是虧?一句話說不清,但長遠看,肯定是賺的。而且,這兩千萬塊,最終也還是要變成各種訂單,然後變成商品給葡萄牙人的。

葡萄牙本土和海外所有的殖民地,也都將向大漢開放貿易通商,並且提供最惠國待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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