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第14章 (1)(3 / 3)

我考慮來考慮去,下定了決心,決定走法律途徑,並且利用我的關係開始關注新世紀公司的銀行賬戶。

有一天,我突然收到了一個內線短信:新世紀公司到賬30萬。

很快,我把新世紀公司的賬單全部整理好,然後把企業名稱、賬號、開戶行等等全部記錄清楚,到法院對新世紀公司的銀行存款申請了訴前保全。

訴前保全好啊,你想和局長的兒子打官司,不將對方的財產保全那有用嗎?你打贏了官司也很難得到賠償。所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,把對方的財產暫時查封,這樣你才可以放心地打官司,官司打贏了存款在銀行等著你拿呢,那多好。

然而,即使如此,這個官司仍將不是一個順利的官司,我有這個心理準備。

果然,這麼一個小官司竟然先後進行了4個回合:

第一個回合,查封新世紀公司賬戶的第二天。法官就把我調到了法院,說連經理的爸爸,某局長找到了院長,院長給他施加了很大很大的壓力,最終的意思是讓我撤銷訴前保全。這怎麼可能呢?現在被查封的存款基本上已經成了煮熟的鴨子,我要是一撤銷保全,這煮熟的鴨子肯定能一飛衝天。我不管你局長找誰,院長找誰,我就想要回屬於我的貨款。我對主審法官說:“撤銷保全是不可能的,錢不到我的賬戶,我不可能撤銷保全。”第二個回合,官司進入調解環節。那天新世紀公司的陣勢也夠嚇人的,兩個律師、經理、副經理、會計、司機,一共來了6個人,我們公司沒別人,我和我老婆。

新世紀公司的律師特裝,問我:“你們的律師呢,我想和他談談。”我說:“這樣的小官司還找什麼律師?欠債還錢,殺人償命,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,還用律師嗎?有什麼事你就和我說吧,我就是我們公司的兼職律師。”對方嗤嗤地笑:“請不起律師還打什麼官司?”我也學著對方律師的風格嗤嗤地笑兩聲,然後說:“官司的×輸贏並不是律師決定的,也不是靠人多勢眾來決定的,更不是靠官大官小來決定的,你要是能打贏今天的官司,新世紀公司欠我的貨款我不要了,我倒貼你6萬元。”對方不笑了,說:“不就6萬元錢嗎,打官司多傷感情,錢都讓法院賺去了,咱庭外和解得了?”我說:“可以,你給我一張支票,支票到賬,我立刻撤訴,咱們和解。”第三個回合,恐嚇電話來了。就在調解不成的那個下午,一個陌生電話打進我的手機:“喂,杜經理嗎?”我說:“對,你是哪位?”對方根本沒有正麵回答我的問話:“你小子挺厲害呀,還想在大連混不?敢起訴新世紀公司?你要是明白的話,馬上撤訴,咱們的事情好說,否則,吃不了你可就兜著走了。你不是不怕邪的嗎?我們專門玩邪的。”用魯迅的話說:“辱罵和恫嚇絕不是戰鬥。”咱從小就是在別人的恐嚇聲裏嚇大的,怕這個?我根本沒理睬他。

於是,官司進入第四個回合。法官再一次把我調到了法院:

“院長的壓力老大了,天天找我,怎麼辦?”我想了:咱也不能這麼死扛,不給法官一點麵子將來也不好辦。我說:“你的麵子我給,但是你也得給我一麵子,你得給我寫一個擔保書,我撤訴可以,如果撤訴之後對方不還款,全部貨款由你償還。”法官笑了:“不信任我?”我說:“不是我不信任你,我這是給你一個要挾對方的理由,不然煮熟的鴨子一旦飛了,你也沒有辦法,其實我是更不相信那些當官的。”法官說:“那就這樣吧,我給你寫擔保書。”還好,在我撤訴的第二天法官就通知我去取支票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