審張、赦張、幽張(2 / 2)

尤為令法庭諸公難堪的是,張學良掏出隨身所帶的《銑電》,公之於眾。

《銑電》,即1931年9月18日——“九一八事變”發生前兩日(9月16日,電報韻目代日為“銑”)蔣介石發給張學良的電報:

無論日本軍隊此後在東北如何挑釁,我方應不予抵抗,力避衝突,吾兄萬勿逞一時之忿,置國家民族於不顧。

正是這個《銑電》,迫使東北軍在日軍大舉侵略麵前“不予抵抗”。

正是由於“不予抵抗”,日軍一口就吞掉東北三省。

從此,張學良替蔣介石受過,得了個“雅號”日“不抵抗將軍”。

就連中共,那時也接二連三抨擊張學良。1935年8月1日,中共發表著名的《八一宣言》,其中便稱“蔣介石、汪精衛、張學良等賣國賊”,是“少數人麵獸心的敗類”!

正是這個《銑電》,使張學良背上了黑鍋。

也正是這個《銑電》,促使張學良發動了西安事變。

今日,張學良居然被推上了被告席,他也就無所顧忌,擲出了蔣介石的《銑電》,以正視聽。

張學良的一切申辯都無濟於事,軍事委員會高等軍法會審在上午當即作出判決。

《判決書》稱此案為“對上官暴行脅迫案”,判決如下:張學良首謀夥黨對於上官為暴行脅迫,減處有期徒刑十年,褫奪公權五年。

這一判決一經宣布,引起一片嘩然。

當天下午2時,事情又發生戲劇性的變化。蔣介石派人送一公文至國民政府,請求特赦張學良!

蔣介石的呈文如下:

為呈請事:竊以西安之變,西北剿匪副司令張學良,惑於人言,輕於國紀,躬蹈妄行,事後感凜德威,頓萌悔悟,親詣國門,上書待罪,業蒙鈞府飭交軍事委員會依照陸海空軍刑法酌情審斷,處以十年有期徒刑,大法所繩,情罪俱當,從輕減處,已見寬宏……

蔣介石在說了一通張學良罪有應得的話之後,筆鋒一轉,說“該員勇於改悔”、“自投請罪”等等,提議“予以特赦,並責令戴罪圖功,努力自續,藉瞻後效,而示逾格之寬容……”

上午審張,下午赦張,蔣介石精心導演了這一幕:仿佛李烈鈞在上午給了張學良一記耳光,而蔣介石在下午給了張學良一顆糖!

其實,耳光是蔣介石打的,糖也是蔣介石給的。

當兩條戲劇性的消息翌日見報之後,引起的新聞轟動不亞於二十天前蔣介石在西安被拘的消息。

1937年元旦,西安震怒了!東北軍、西北軍集結在西安西關操場,抗議蔣介石扣張。楊虎城發出號召:“踏上民族解放鬥爭的血路!”

自從審張之後,張學良便“失蹤”了!在宋公館,再也不見張學良瀟灑的身影。

他被秘密轉移到了南京西麵中山外(常被誤傳為太平門外)孔祥熙公館。那裏也是一幢漂亮的兩層小洋樓,已經事先騰空,眼下成了張學良的軟禁之處。

張學良失去了與外界的聯係,失去了自由。他的身邊隻有副官劉令俠。他的另八名隨行人員被“請”往南京珠江路憲兵十六團團部,解除了武裝。

戲演到這裏,尚未結束,因為蔣介石的呈文,是呈給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的。國民政府的態度如何呢?

1937年1月4日上午11時,國民政府委員會召開第二十二次會議,作出重要決議案:

張學良所處十年徒刑,準予赦免,仍交軍事委員會嚴加管束。

既然要“嚴加管束”,亦即要幽禁張學良,而且沒有規定時限。

從此,張學良開始了漫長的幽禁生活,他的行蹤一直處於絕密狀態:從南京孔公館,到奉化溪口,轉安徽黃山,人江西萍鄉,進湖南郴州、永興、沅陵,又押往貴州修文、桐梓、貴陽。1946年11月,他被秘密押往台灣……漫漫五十多個春秋,張學良在沉寂的幽禁之中度過。

從審張、赦張到幽張,蔣介石精心運用了他的政治手腕,終於解決了令他困惑不已的一道政治難題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