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 為虎作倀(1 / 1)

“右相所言甚是,前日裏,朕尋了一本《草案集》,裏麵有一個故事甚為有趣,講的是東街口有一家劉佬,家中有一頭牛,有一天,這牛丟了,劉佬急的忙報了官,立案後師爺讓他回家等著,一連三天未有音訊,第三天傍晚,劉佬在村口找到了自家的牛,歡天喜地領回了家,剛將牛拴好,便有衙役前來拿人,說有人告他偷了自家的牛,劉佬升堂一看,原來是當地一個大地主周扒皮告了自己,劉佬拒不承認偷牛,並說這牛是他自己家的,周扒皮這麼說,保不準一開始自家的牛就是他偷的,若是不信,可叫來街坊四鄰,前來辨認作證,那縣令果然命人尋了劉佬的四鄰來,可大家竟然異口同聲,都說這牛是周扒皮的,縣令最後判這牛為周扒皮所有,打得劉佬丟了半條命,如此,眾卿可解牛到底是劉佬的還是周扒皮的呢?”

“陛下前文說,此案已有人證指認這牛確為周扒皮所有,從現有的證據看,這牛是可判給地主的。”兵部尚書劉文上前一步道。

“劉大人,您常年用的是兵,管的是兵,查的是兵,不明白我朝民事法度,雖說現有的人證都已指向這牛為地主所有,但是此案物證不足,尚有疑點,這樣草草結案,其中定有鬼祟!”刑部尚書丁長林出來反駁。

段曦如此坐山觀虎鬥倒也覺得甚有趣味,最初的緊張已不知所蹤,倒是拿出了幾分氣勢來。

“兩位愛卿說的都有道理,要說這《草案集》,斷的自然是草案,原來這牛本就是劉佬的,周扒皮眼紅,先將牛偷走,但是偷來的終是見不了光,於是便同縣令勾結,引那劉佬上鉤,那些鄰居哪敢得罪縣令,他們那樣一個小地方,縣令在他們那就是土皇帝,若招惹了他,日後惹禍上身,求救無門,便隻能昧著良心做了假證,如此周扒皮便可光明正大的將牛據為己有了。 ”

眾臣聽得唏噓一片,但不知新皇帝講這個故事是何用意,一時之間竟無人敢開口答話。

段曦自那日從宮外回來,內心百感交集,想著若是自己有些手段,將這國家治理的風光,能夠肅清朝堂,那麼這等宵小之事如此出現在眾目睽睽之下,斷不會有人置之不理,正是君主無用,子民也抬不起頭來,他與朝廷外千萬子民一樣,活在這金鑾殿內滿朝文武的利劍之下,往日裏自己隻想苟且求生,想來真是對不起父皇的一番苦心,辜負了父皇的期待,自己隻有真正強大起來,才能將懸在頭頂的這把利劍取下來握在手中,成為自己的抵禦內憂外患的武器,才能真正執政為民。

是故,段曦今日才坐在這裏,有了這一番對話。

“朕以為……這個故事真正令人歎惋的是因為權貴的欺壓,百姓有口難言,哪怕知道真相,也隻能為虎作倀,正是民鬥不過貴,貴鬥不過權,權貴勾結,百姓也隻得襟聲不語,忍氣吞聲。”段曦手指輕敲桌案,幽幽轉到:“眾卿近日可聽聞京中多欺淩百姓的惡徒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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